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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经历,看到美好纯净的事物,总想据为己有。敬湘湘见到阿挽也是一样,她的那种喜欢,若说有多少是喜欢阿挽这个人倒未必见得,而是看她漂亮,像个好摆弄的洋娃娃,于是喜欢跟她一起玩儿罢了。就像小时候,看到比自己小的孩子总想要去照顾,其实不一定是自己有多懂事,而是看见他们,就跟多了个玩意儿一样,喜欢摆弄。
但即使是这样,敬湘湘对阿挽,也相当尽心尽力。在陆景吾的教导下,阿挽识字已有许多,但写字写得不好,敬湘湘便拿了自己的药典让她帮忙誊写,练得多了,字也自然工整了。空了也拿出她喜欢的山川典籍,一字一句地阿挽解释,她教的东西,虽然没有陆景吾迤逦多思,但比他更成体系。加上她也是女孩子,心思细腻,知道跟阿挽想要融进人群中需要做些什么,也就不止于教她书面上的东西。
敬湘湘的母亲原本出身御医世家,是正经的官宦小姐,她本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知道这世间什么样的女孩子最讨人喜欢,便将这些一并交给阿挽。她虽然启蒙晚,成不了大气候,但糊弄一下外人总是可以的。
原本阿挽从不知礼数,时常被人说成是“野丫头”,有了敬湘湘教她礼节,她的一举一动,可比之前才进醉红山庄的时候有礼多了。只是她散漫惯了,不喜欢这些,虽然在人前还勉强能看,但在人后往往由着性子来。
敬湘湘比一般的老师好的地方就在这里。她就算看到了阿挽不合规矩的地方,也不会骂她,反而笑意盈盈地看着她,眼底的艳羡,是怎么也抹不去的。
如果说,陆景吾把她从出世带到入世,那真正让她融进这个尘世的便是敬湘湘。在她那里,阿挽感受到了如母如姐般的温柔大度,还有朋友闺蜜一样的平等友好。
那是除了陆景吾外,她这一生遇到的第二个对她好的人,也是第二个对她有很大影响的人。
敬湘湘虽然外表娴静,但大度中带着狡黠,沉稳中又有俏皮,加上读书甚多,为人风趣,阿挽在她那里,学到了不少东西。
在一面跟敬湘湘学东西,时不时地跟陆景吾一起谈情说爱中,时光飞逝。那个黑衣人,终于在上次阿挽杀何一刀之后,再次出现在了阿挽面前。
阿挽见到他,比前几次镇定了很多,起码浑身上下没再抖得那么厉害了。这样细小的动作,黑衣人自然是没有发现的,他来是要让阿挽这次去杀一个叫做焦肯的独行侠。那人行侠仗义,一向独来独往,饶是如此,在江湖上还是吸引了不少人追随。
阿挽静静地听他说完,才大着胆子开口说道,“我不能去。”她眼神依然怯怯的,神情还是很怕他,见黑衣人朝自己看来,阿挽赶紧低下头,将自己的脸深深埋下去,“我......我如今跟敬湘湘住在一起,若是再贸然出去,陆渊一定会起疑的,他原本就恨不得我死,到时候我打不过他,只有死路一条......”
那个黑衣人冷笑一声,一脚踢在阿挽的肩膀上,“没想到一段时间不见,你倒是变聪明了。”阿挽应声倒地,他黑色的声影像一层浓浓的毒雾,将阿挽包裹在其中。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阿挽,直到阿挽被他看得浑身冒冷汗了,他才冷笑了一声,说道,“也好,我把你养这么大,可不是为了让你就这样死掉了的。”
这算是同意了。压在阿挽心头的那块大石移开了一下,她正要松口气,那人又说道,“这些日子你倒是长进了不少。”他的眼神像钉子一样几乎要钉入阿挽的五脏六腑,“不过再怎么长进,你也要记着,你是个连狗都不如的东西,你的命是我给你的,要是耍什么花招,不仅是你的小情郎有性命之忧,就连最近跟你走得近的那个丫头,也不会好活。”
阿挽一凛,她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这个黑衣人都看在眼中,但没想到他连自己跟敬湘湘走得近都知道。
看到阿挽震惊,他冷笑了一声,丢下一句,“人还是要杀的,至于怎么让他们不发现,你自己想办法吧。”话音刚落,人就不见了,仿佛从屋子里凭空消失了一样。
☆、第三十七章
第三十七章
就在阿挽绞尽脑汁地想应该怎么不着痕迹地出去一趟,把黑衣人交待给她的事情办完的时候,敬湘湘在醉红山庄中呆太久了,提出来想要出去采药。她是山庄中的贵客,陆渊夫妇又想她能跟陆景吾多接触接触,好培养感情,她一提出来便答应了。
简单地准备了一下,敬湘湘便带着锦瑟,和阿挽陆景吾一起,出了醉红山庄。因为她不会武功,又有女眷,山庄中便准备了马车,倒也没有让他们带其他人,一来是因为人太多,不利于敬湘湘和陆景吾培养感情,二来也是因为阿挽和陆景吾武功都有那么高,锦瑟是敬氏夫妇专门放在敬湘湘身边保护她的,武功也不弱,他们三个保护一个不会武功的敬湘湘,再派人未必能帮得上忙。
这样倒是无形中帮了阿挽一个大忙,人多就眼杂,不方便她行事。如今就几个人,锦瑟又不会离开敬湘湘一步,是再好不过的了。
敬湘湘说是想要出来采草药,其实是在家里呆太久了,想出来放放风。眼见着外面景色大好,马车里面是锦瑟用银丝炭煨着的酒和鸡汤,香气扑鼻。阿挽受不了诱惑,忍不住凑近了去闻,谁知道那火看着不大,但温度却灼人,把她垂在胸前的头发立刻烧焦了不少。马车里立刻一股毛发焦掉的味道,敬湘湘看着她那副憨态可掬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,旁边锦瑟挤兑道,“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馋?”
阿挽有些不开心,她头发长得极好,烧了这些虽然外人看不出来,但她自己却格外在意,听见锦瑟这么揶揄她,不高兴地将身子一拱,埋进敬湘湘盖着的毯子上面。看她像只小狗一样,敬湘湘笑得更开心了,用手上的书打了她一下,“瞧你。”又朝锦瑟看去,“你别逗她了,快给她舀一碗吧,我看她老早都在流口水了。”阿挽听见说要给她舀鸡汤,原本是埋着的脸立刻抬起来了一点点,眼睛亮晶晶地,就盯着锦瑟的手。
“好了——”敬湘湘看不过去了,拉了一把她垂在肩上的头发,“这让陆景吾瞧见了,还以为是我在苛待你呢。”阿挽笑了笑,顾不上理她,连忙接过锦瑟端过来的汤碗,喷香的鸡汤立刻充盈在狭小的车厢当中。阿挽尝了一口,味道极好,鸡肉的甘甜中带着药材的厚重,又不像一般的鸡汤那么油腻,吃进嘴里清爽极了。
被她这么一引诱,锦瑟也受不了了,给自己舀了一碗,赶紧喝完,对敬湘湘说道,“我出去换陆公子。”说完便披上大氅,掀开帘子走了出去。
不过片刻,陆景吾便钻了进来,外面正在下雪,他肩膀上停了不少的积雪,被室内的热气一冲,立刻散去不少。外面的冷气被带进来,里面立刻起了一层薄雾。被这样的冷气一冲,敬湘湘顿时受不了,轻轻咳嗽了两声。阿挽连忙过去,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心。她抬起头来对阿挽一笑,“不碍事。”指着不远处火炉上烫着的酒,对陆景吾说道,“这可是我敬家独传,你今天可是有口福了。”
她不受冻,冬天要靠酒来调动全身血气,要不然心率不动,极有可能一下晕过去醒不来。陆景吾笑了笑,给她倒了一杯,又给自己倒了一杯。酒香扑鼻,阿挽端着鸡汤眼睛又粘在酒杯上扯不下来了。她那副样子,让陆景吾看的忍俊不禁,端起酒杯问她,“你要不要来一口?”
阿挽自然是愿意的,正要凑过去尝尝,后面敬湘湘却出言道,“这酒后劲儿大得很,你给她喝,小心等下她成了个醉鬼,你把她没办法。”
陆景吾却一笑,并不放在心上。阿挽转过头,对敬湘湘俏皮地眨了眨眼睛,埋首进那酒杯,轻轻啜了一口。
此刻外面虽然飘着鹅毛大雪,但小小车厢中却是一派生机盎然。敬湘湘与陆景吾手谈相争,阿挽在旁边捧着书静静看着。这样的日子虽然平常,但放在以后,却再也没有过了。
敬湘湘要找的药在黄河一带,还非要冬天的时候才有可能遇到。这也是她为什么明明身体不好,还要硬撑着出来的原因。她自己是不可能出去找药的,往常都有锦瑟帮她,如今身边跟了两个高手自然是能用就用。陆景吾跟她们一商量,将阿挽留了下来,他自己拿了敬湘湘给出的画像,租了艘小船,在黄河两岸找着。
阿挽虽然不通宿务,但身边有个玲珑剔透的敬湘湘,还有个锦瑟,他也放心。况且他去找药,虽然艰险,但以他的武功来讲,也不多让人担心。
阿挽虽然想去,但她又要保护敬湘湘,只能目送着陆景吾离开了。
她们三个姑娘,回到黄河岸边最繁华的长安府,在那里租了一间房,就等着陆景吾找到药引子,带回来找她们。
阿挽容貌绝美,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敬湘湘给她戴了个帽子,把她的脸遮住了。虽然不习惯,但是阿挽想到这是敬姐姐让她做的,还是听话的戴上了。
说来也巧,她们住的地方是长安最好的客栈,来了一段时间后,阿挽居然在这里遇上了焦肯。
他原本就是个独行侠,神龙见首不见尾,可是江湖上有不少仰慕他的人,他来了长安立刻就被人发现了,被邀来酒楼小聚。阿挽她们就住在对面,对面的喧嚣瞒不住她的耳朵,几句交谈下来,便确定了他的身份。
趁着吃饭的时候,阿挽试探了一下他的武功,发现犹在萧琴瑟之上,面对这样的对手,饶是她一向无所畏惧,也不由得生出几分害怕来。上次萧琴瑟打在她身上的痛苦仿佛还能感觉到,然而即使是这样,只要一想到那个黑衣人的残忍,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。比起内伤,那个黑衣人的手段,才是让她害怕和恐惧的。
焦肯必然要杀,还好他不像有些掌门一样,自己武功已经很高了,还要随身带着大队高手。她不敢跟焦肯正面交锋,一旦她不能一击而中,焦肯跟个无名少女交手的消息第二天就能传遍整个江湖,到时候黑衣人一定不会放过她的。况且,要跟焦肯堂堂正正比一场,别说全身而退了,就是拼上这一条命,阿挽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杀了他。
于是,在敬湘湘她们已经睡下的时候,阿挽偷偷起身,将焦肯引到了城外,在那里,杀了他。
杀焦肯的过程,自然不会简单到如此三言两语就说完的。在陆景吾和敬湘湘的悉心教导下,阿挽已经渐渐明白,她这种暗杀的行径实在称不上正大光明,甚至还有些卑鄙。然而,心中那种薄弱的正义感和坚持,在想到那个黑衣人的手段之后,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纵然卑鄙,然而她受人胁迫,一旦不按照他的要求去做,受伤的就不是她自己一个了。
如果阿挽还是像以前那样一个人,她自然不会害怕。但以前的她,长期被人教养得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一样,也不会生出这样的惭愧和正义感来。
焦肯武功很高,为了杀他,阿挽受了很重的伤,比上次杀萧琴瑟受的伤还要重。想要装得若无其事,是再也不可能了。她知道,敬湘湘身为神医之女,不像当初的陆景吾那么好糊弄,她这身伤一旦被敬湘湘发现,就只有被揭穿一条路。连着敬湘湘一起杀掉,是最稳妥的办法。她对自己相当信任,只要把她引过来,握住她的手腕,注一道劲气进去,敬湘湘就再无力回天。而锦瑟,她虽然武功高,但跟阿挽比起来,根本不算什么,想杀她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然而她不能。她不能伤害对她如姐如母的敬湘湘,这些日子来的温文大度,这些日子来她手把手地教自己识文断字,教自己怎样成为一个世俗眼中的好女孩儿,这样处处为她着想的敬姐姐,她是断断不能伤害的。
思来想去,暂时离开他们,是最好的办法。后来若是她们问起,只说是到了黄河上找陆景吾去了。虽然不够稳妥,但是总比呆在这里让敬湘湘发现好。就算陆景吾会怀疑,但没有证据,他也不能拿自己怎么办。
打定了主意,阿挽便想回客房中简单地收拾一下,好做个离开的样子,然而她受的伤实在太重,正在收拾的时候就支撑不住,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。
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,她已经在床上了。眼前是相当熟悉的脸庞,锦瑟正守着她,看见她睁开眼睛,连忙兴高采烈地叫起来,“啊,你终于醒了。我去叫小姐。”说完也不等她说话,便站起来转身小跑出去了。
的经历,看到美好纯净的事物,总想据为己有。敬湘湘见到阿挽也是一样,她的那种喜欢,若说有多少是喜欢阿挽这个人倒未必见得,而是看她漂亮,像个好摆弄的洋娃娃,于是喜欢跟她一起玩儿罢了。就像小时候,看到比自己小的孩子总想要去照顾,其实不一定是自己有多懂事,而是看见他们,就跟多了个玩意儿一样,喜欢摆弄。
但即使是这样,敬湘湘对阿挽,也相当尽心尽力。在陆景吾的教导下,阿挽识字已有许多,但写字写得不好,敬湘湘便拿了自己的药典让她帮忙誊写,练得多了,字也自然工整了。空了也拿出她喜欢的山川典籍,一字一句地阿挽解释,她教的东西,虽然没有陆景吾迤逦多思,但比他更成体系。加上她也是女孩子,心思细腻,知道跟阿挽想要融进人群中需要做些什么,也就不止于教她书面上的东西。
敬湘湘的母亲原本出身御医世家,是正经的官宦小姐,她本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知道这世间什么样的女孩子最讨人喜欢,便将这些一并交给阿挽。她虽然启蒙晚,成不了大气候,但糊弄一下外人总是可以的。
原本阿挽从不知礼数,时常被人说成是“野丫头”,有了敬湘湘教她礼节,她的一举一动,可比之前才进醉红山庄的时候有礼多了。只是她散漫惯了,不喜欢这些,虽然在人前还勉强能看,但在人后往往由着性子来。
敬湘湘比一般的老师好的地方就在这里。她就算看到了阿挽不合规矩的地方,也不会骂她,反而笑意盈盈地看着她,眼底的艳羡,是怎么也抹不去的。
如果说,陆景吾把她从出世带到入世,那真正让她融进这个尘世的便是敬湘湘。在她那里,阿挽感受到了如母如姐般的温柔大度,还有朋友闺蜜一样的平等友好。
那是除了陆景吾外,她这一生遇到的第二个对她好的人,也是第二个对她有很大影响的人。
敬湘湘虽然外表娴静,但大度中带着狡黠,沉稳中又有俏皮,加上读书甚多,为人风趣,阿挽在她那里,学到了不少东西。
在一面跟敬湘湘学东西,时不时地跟陆景吾一起谈情说爱中,时光飞逝。那个黑衣人,终于在上次阿挽杀何一刀之后,再次出现在了阿挽面前。
阿挽见到他,比前几次镇定了很多,起码浑身上下没再抖得那么厉害了。这样细小的动作,黑衣人自然是没有发现的,他来是要让阿挽这次去杀一个叫做焦肯的独行侠。那人行侠仗义,一向独来独往,饶是如此,在江湖上还是吸引了不少人追随。
阿挽静静地听他说完,才大着胆子开口说道,“我不能去。”她眼神依然怯怯的,神情还是很怕他,见黑衣人朝自己看来,阿挽赶紧低下头,将自己的脸深深埋下去,“我......我如今跟敬湘湘住在一起,若是再贸然出去,陆渊一定会起疑的,他原本就恨不得我死,到时候我打不过他,只有死路一条......”
那个黑衣人冷笑一声,一脚踢在阿挽的肩膀上,“没想到一段时间不见,你倒是变聪明了。”阿挽应声倒地,他黑色的声影像一层浓浓的毒雾,将阿挽包裹在其中。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阿挽,直到阿挽被他看得浑身冒冷汗了,他才冷笑了一声,说道,“也好,我把你养这么大,可不是为了让你就这样死掉了的。”
这算是同意了。压在阿挽心头的那块大石移开了一下,她正要松口气,那人又说道,“这些日子你倒是长进了不少。”他的眼神像钉子一样几乎要钉入阿挽的五脏六腑,“不过再怎么长进,你也要记着,你是个连狗都不如的东西,你的命是我给你的,要是耍什么花招,不仅是你的小情郎有性命之忧,就连最近跟你走得近的那个丫头,也不会好活。”
阿挽一凛,她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这个黑衣人都看在眼中,但没想到他连自己跟敬湘湘走得近都知道。
看到阿挽震惊,他冷笑了一声,丢下一句,“人还是要杀的,至于怎么让他们不发现,你自己想办法吧。”话音刚落,人就不见了,仿佛从屋子里凭空消失了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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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
就在阿挽绞尽脑汁地想应该怎么不着痕迹地出去一趟,把黑衣人交待给她的事情办完的时候,敬湘湘在醉红山庄中呆太久了,提出来想要出去采药。她是山庄中的贵客,陆渊夫妇又想她能跟陆景吾多接触接触,好培养感情,她一提出来便答应了。
简单地准备了一下,敬湘湘便带着锦瑟,和阿挽陆景吾一起,出了醉红山庄。因为她不会武功,又有女眷,山庄中便准备了马车,倒也没有让他们带其他人,一来是因为人太多,不利于敬湘湘和陆景吾培养感情,二来也是因为阿挽和陆景吾武功都有那么高,锦瑟是敬氏夫妇专门放在敬湘湘身边保护她的,武功也不弱,他们三个保护一个不会武功的敬湘湘,再派人未必能帮得上忙。
这样倒是无形中帮了阿挽一个大忙,人多就眼杂,不方便她行事。如今就几个人,锦瑟又不会离开敬湘湘一步,是再好不过的了。
敬湘湘说是想要出来采草药,其实是在家里呆太久了,想出来放放风。眼见着外面景色大好,马车里面是锦瑟用银丝炭煨着的酒和鸡汤,香气扑鼻。阿挽受不了诱惑,忍不住凑近了去闻,谁知道那火看着不大,但温度却灼人,把她垂在胸前的头发立刻烧焦了不少。马车里立刻一股毛发焦掉的味道,敬湘湘看着她那副憨态可掬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,旁边锦瑟挤兑道,“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馋?”
阿挽有些不开心,她头发长得极好,烧了这些虽然外人看不出来,但她自己却格外在意,听见锦瑟这么揶揄她,不高兴地将身子一拱,埋进敬湘湘盖着的毯子上面。看她像只小狗一样,敬湘湘笑得更开心了,用手上的书打了她一下,“瞧你。”又朝锦瑟看去,“你别逗她了,快给她舀一碗吧,我看她老早都在流口水了。”阿挽听见说要给她舀鸡汤,原本是埋着的脸立刻抬起来了一点点,眼睛亮晶晶地,就盯着锦瑟的手。
“好了——”敬湘湘看不过去了,拉了一把她垂在肩上的头发,“这让陆景吾瞧见了,还以为是我在苛待你呢。”阿挽笑了笑,顾不上理她,连忙接过锦瑟端过来的汤碗,喷香的鸡汤立刻充盈在狭小的车厢当中。阿挽尝了一口,味道极好,鸡肉的甘甜中带着药材的厚重,又不像一般的鸡汤那么油腻,吃进嘴里清爽极了。
被她这么一引诱,锦瑟也受不了了,给自己舀了一碗,赶紧喝完,对敬湘湘说道,“我出去换陆公子。”说完便披上大氅,掀开帘子走了出去。
不过片刻,陆景吾便钻了进来,外面正在下雪,他肩膀上停了不少的积雪,被室内的热气一冲,立刻散去不少。外面的冷气被带进来,里面立刻起了一层薄雾。被这样的冷气一冲,敬湘湘顿时受不了,轻轻咳嗽了两声。阿挽连忙过去,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心。她抬起头来对阿挽一笑,“不碍事。”指着不远处火炉上烫着的酒,对陆景吾说道,“这可是我敬家独传,你今天可是有口福了。”
她不受冻,冬天要靠酒来调动全身血气,要不然心率不动,极有可能一下晕过去醒不来。陆景吾笑了笑,给她倒了一杯,又给自己倒了一杯。酒香扑鼻,阿挽端着鸡汤眼睛又粘在酒杯上扯不下来了。她那副样子,让陆景吾看的忍俊不禁,端起酒杯问她,“你要不要来一口?”
阿挽自然是愿意的,正要凑过去尝尝,后面敬湘湘却出言道,“这酒后劲儿大得很,你给她喝,小心等下她成了个醉鬼,你把她没办法。”
陆景吾却一笑,并不放在心上。阿挽转过头,对敬湘湘俏皮地眨了眨眼睛,埋首进那酒杯,轻轻啜了一口。
此刻外面虽然飘着鹅毛大雪,但小小车厢中却是一派生机盎然。敬湘湘与陆景吾手谈相争,阿挽在旁边捧着书静静看着。这样的日子虽然平常,但放在以后,却再也没有过了。
敬湘湘要找的药在黄河一带,还非要冬天的时候才有可能遇到。这也是她为什么明明身体不好,还要硬撑着出来的原因。她自己是不可能出去找药的,往常都有锦瑟帮她,如今身边跟了两个高手自然是能用就用。陆景吾跟她们一商量,将阿挽留了下来,他自己拿了敬湘湘给出的画像,租了艘小船,在黄河两岸找着。
阿挽虽然不通宿务,但身边有个玲珑剔透的敬湘湘,还有个锦瑟,他也放心。况且他去找药,虽然艰险,但以他的武功来讲,也不多让人担心。
阿挽虽然想去,但她又要保护敬湘湘,只能目送着陆景吾离开了。
她们三个姑娘,回到黄河岸边最繁华的长安府,在那里租了一间房,就等着陆景吾找到药引子,带回来找她们。
阿挽容貌绝美,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敬湘湘给她戴了个帽子,把她的脸遮住了。虽然不习惯,但是阿挽想到这是敬姐姐让她做的,还是听话的戴上了。
说来也巧,她们住的地方是长安最好的客栈,来了一段时间后,阿挽居然在这里遇上了焦肯。
他原本就是个独行侠,神龙见首不见尾,可是江湖上有不少仰慕他的人,他来了长安立刻就被人发现了,被邀来酒楼小聚。阿挽她们就住在对面,对面的喧嚣瞒不住她的耳朵,几句交谈下来,便确定了他的身份。
趁着吃饭的时候,阿挽试探了一下他的武功,发现犹在萧琴瑟之上,面对这样的对手,饶是她一向无所畏惧,也不由得生出几分害怕来。上次萧琴瑟打在她身上的痛苦仿佛还能感觉到,然而即使是这样,只要一想到那个黑衣人的残忍,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。比起内伤,那个黑衣人的手段,才是让她害怕和恐惧的。
焦肯必然要杀,还好他不像有些掌门一样,自己武功已经很高了,还要随身带着大队高手。她不敢跟焦肯正面交锋,一旦她不能一击而中,焦肯跟个无名少女交手的消息第二天就能传遍整个江湖,到时候黑衣人一定不会放过她的。况且,要跟焦肯堂堂正正比一场,别说全身而退了,就是拼上这一条命,阿挽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杀了他。
于是,在敬湘湘她们已经睡下的时候,阿挽偷偷起身,将焦肯引到了城外,在那里,杀了他。
杀焦肯的过程,自然不会简单到如此三言两语就说完的。在陆景吾和敬湘湘的悉心教导下,阿挽已经渐渐明白,她这种暗杀的行径实在称不上正大光明,甚至还有些卑鄙。然而,心中那种薄弱的正义感和坚持,在想到那个黑衣人的手段之后,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纵然卑鄙,然而她受人胁迫,一旦不按照他的要求去做,受伤的就不是她自己一个了。
如果阿挽还是像以前那样一个人,她自然不会害怕。但以前的她,长期被人教养得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一样,也不会生出这样的惭愧和正义感来。
焦肯武功很高,为了杀他,阿挽受了很重的伤,比上次杀萧琴瑟受的伤还要重。想要装得若无其事,是再也不可能了。她知道,敬湘湘身为神医之女,不像当初的陆景吾那么好糊弄,她这身伤一旦被敬湘湘发现,就只有被揭穿一条路。连着敬湘湘一起杀掉,是最稳妥的办法。她对自己相当信任,只要把她引过来,握住她的手腕,注一道劲气进去,敬湘湘就再无力回天。而锦瑟,她虽然武功高,但跟阿挽比起来,根本不算什么,想杀她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然而她不能。她不能伤害对她如姐如母的敬湘湘,这些日子来的温文大度,这些日子来她手把手地教自己识文断字,教自己怎样成为一个世俗眼中的好女孩儿,这样处处为她着想的敬姐姐,她是断断不能伤害的。
思来想去,暂时离开他们,是最好的办法。后来若是她们问起,只说是到了黄河上找陆景吾去了。虽然不够稳妥,但是总比呆在这里让敬湘湘发现好。就算陆景吾会怀疑,但没有证据,他也不能拿自己怎么办。
打定了主意,阿挽便想回客房中简单地收拾一下,好做个离开的样子,然而她受的伤实在太重,正在收拾的时候就支撑不住,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。
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,她已经在床上了。眼前是相当熟悉的脸庞,锦瑟正守着她,看见她睁开眼睛,连忙兴高采烈地叫起来,“啊,你终于醒了。我去叫小姐。”说完也不等她说话,便站起来转身小跑出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