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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父亲们留下的钱够他生活和上学,再加上好心人的帮助,他这一路虽然走得坎坷,但他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了理想中的艺术学院。
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,他无法与一个女人成家立室,原本打算孤独地过一辈子,却没料到刚踏入大学校门就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。
情窦初开时,恨不得把一切都交付于那个人,于是在一次意乱情迷中他怀上了袁一。
袁清远真心喜欢他的男友,可他却不敢将怀孕的事情坦诚说出来。
一来是怕对方接受不了;二来是他发现对方并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同性恋者。
他曾经找那人谈过一次,试探着问对方以后会不会找一个女人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去。
那人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,只是说,这辈子只会喜欢他这一个男人。
一辈子实在太长了,他不敢保证对方永不变心。说白了,他信不过这段感情。
汹涌而至的爱情,总是来得快也去的快。
那时候他们太年轻,无法许下天长地久的承诺。
大概是怕受到伤害,他悄悄地走了,没有留下只言片语,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对方的生命中。至今想起来,仍感到惋惜。因一时的懦弱,他都没能好好地与他的爱人告一声别。
办了退学手续后,袁清远便躲回老家生孩子。家族里只剩下一群上了年纪的老女人,在她们的帮助下,他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,并没有遭太多的罪。
他给孩子取名为袁思泽,因为那个人的名字里有一个“泽”字。
顾名思义,思泽思泽,他一直忘不掉那段感情。
后来他把思泽留在了老家,自己回到了城里,心里纵有万般不舍,他也无力去抚养一个孩子。
当时他才十九岁,他要继续上学,他要拼命工作,他要挣钱养他的儿子。
一个人摸爬滚打了六七年,他终于混出了些名堂。他凭着扎实的舞蹈功底,获得了很多商演的机会,同时也挣了不少的钱。
在城里站稳脚跟后,他决定把儿子接回来自己照顾,大城市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条件以及能带给孩子的视野、眼界是小县城无法比拟的,他想把最好的东西全给思泽,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思泽居然患有严重的读写障碍症。直到那个时候他才知道,他的儿子读了一年的小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。
袁清远很自责,要不是他的疏忽,思泽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。
后来,他替儿子改名为袁一,写名字时画个圈,再写一横,便完成了。
作者有话要说:什么生子家族全是胡编乱造的,这一点就不要较真了,大家看文儿,看攻受卖萌啊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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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袁一的另一个爸爸,猪脚与重要配角已经全登场了。
全文以温馨治愈基调为主,走轻松欢乐路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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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我文案无能,在这儿为你们排个雷,攻受酒后乱性,先怀孕后恋爱,怀孕的过程会写,生子应该是一笔带过,我努力为大家避开狗血与雷点,抱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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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爸的故事,破镜重圆,后面会写。
第3章帅哥
从上小学开始,袁一就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笨孩子。
他反应迟钝,阅读吃力,识字能力差,上课的时候总是无法集中精神。
比如说一篇简单的课文,别的同学张嘴便能流畅地朗读出来,而他读起来却是磕磕巴巴的,经常认错、看漏字词。
他朗读时从不按字阅读,而是随心所欲地乱读一气。
写字也一样,要么多写一画,要么少写一笔,全靠自由发挥,经常错字连篇。
老师很生气,为这事不知道批评了他多少次,总说他不够认真,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面。
同学们笑他智商有限,大家都不愿意和笨蛋在一起玩,时不时的还合起伙来欺负他。
当袁清远了解到这一切时,袁一已经在那个陈旧落后的县城小学被集体整整排挤了一年。
那时的袁一性格很内向,说话都不敢大声,整天低着头,不愿和人交流。
袁清远刚回来那会儿,想抱一抱他,他都躲得远远的。
看着那个缩在墙角的瘦小孤寂的身影,袁清远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崩裂了。
心痛之余,更多的却是愧疚和后悔。
这几年他忙得不可开交,为了挣钱他接了很多编舞伴舞的活儿,假期还有各种各样的商业演出,他连回去一趟都抽不出时间,更别提去关心、照料袁一了。
他原以为只要有钱了,就能给孩子最好的生活,这样才是爱孩子的正确方式。
他忍着相隔两地的思念之苦,自以为是地为袁一创造美好的未来,却忘了年幼的孩子最需要其实是亲人的陪伴。等他幡然醒悟,可惜为时已晚,袁一受到的伤害已成事实,而这伤害也成了他心中无法磨灭的痛。
接袁一回城的前一天,他算准时间带着袁一去了趟县小,直接冲进了校领导和老师们正在开会的会议室,然后平静地宣告:我的儿子不是笨蛋,他只是阅读方面出现了问题,在医学上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,不知道无知的你们听得懂我话里的意思吗?
袁清远确实咨询过医生,也查过资料。阅读困难症与智力无关,相反有些患者智商极高,例如达芬奇、爱迪生、肯尼迪在童年时期都被认为成绩极差的笨孩子。
读... -->>
好在父亲们留下的钱够他生活和上学,再加上好心人的帮助,他这一路虽然走得坎坷,但他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了理想中的艺术学院。
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,他无法与一个女人成家立室,原本打算孤独地过一辈子,却没料到刚踏入大学校门就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。
情窦初开时,恨不得把一切都交付于那个人,于是在一次意乱情迷中他怀上了袁一。
袁清远真心喜欢他的男友,可他却不敢将怀孕的事情坦诚说出来。
一来是怕对方接受不了;二来是他发现对方并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同性恋者。
他曾经找那人谈过一次,试探着问对方以后会不会找一个女人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去。
那人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,只是说,这辈子只会喜欢他这一个男人。
一辈子实在太长了,他不敢保证对方永不变心。说白了,他信不过这段感情。
汹涌而至的爱情,总是来得快也去的快。
那时候他们太年轻,无法许下天长地久的承诺。
大概是怕受到伤害,他悄悄地走了,没有留下只言片语,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对方的生命中。至今想起来,仍感到惋惜。因一时的懦弱,他都没能好好地与他的爱人告一声别。
办了退学手续后,袁清远便躲回老家生孩子。家族里只剩下一群上了年纪的老女人,在她们的帮助下,他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,并没有遭太多的罪。
他给孩子取名为袁思泽,因为那个人的名字里有一个“泽”字。
顾名思义,思泽思泽,他一直忘不掉那段感情。
后来他把思泽留在了老家,自己回到了城里,心里纵有万般不舍,他也无力去抚养一个孩子。
当时他才十九岁,他要继续上学,他要拼命工作,他要挣钱养他的儿子。
一个人摸爬滚打了六七年,他终于混出了些名堂。他凭着扎实的舞蹈功底,获得了很多商演的机会,同时也挣了不少的钱。
在城里站稳脚跟后,他决定把儿子接回来自己照顾,大城市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条件以及能带给孩子的视野、眼界是小县城无法比拟的,他想把最好的东西全给思泽,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思泽居然患有严重的读写障碍症。直到那个时候他才知道,他的儿子读了一年的小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。
袁清远很自责,要不是他的疏忽,思泽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。
后来,他替儿子改名为袁一,写名字时画个圈,再写一横,便完成了。
作者有话要说:什么生子家族全是胡编乱造的,这一点就不要较真了,大家看文儿,看攻受卖萌啊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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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袁一的另一个爸爸,猪脚与重要配角已经全登场了。
全文以温馨治愈基调为主,走轻松欢乐路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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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我文案无能,在这儿为你们排个雷,攻受酒后乱性,先怀孕后恋爱,怀孕的过程会写,生子应该是一笔带过,我努力为大家避开狗血与雷点,抱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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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爸的故事,破镜重圆,后面会写。
第3章帅哥
从上小学开始,袁一就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笨孩子。
他反应迟钝,阅读吃力,识字能力差,上课的时候总是无法集中精神。
比如说一篇简单的课文,别的同学张嘴便能流畅地朗读出来,而他读起来却是磕磕巴巴的,经常认错、看漏字词。
他朗读时从不按字阅读,而是随心所欲地乱读一气。
写字也一样,要么多写一画,要么少写一笔,全靠自由发挥,经常错字连篇。
老师很生气,为这事不知道批评了他多少次,总说他不够认真,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面。
同学们笑他智商有限,大家都不愿意和笨蛋在一起玩,时不时的还合起伙来欺负他。
当袁清远了解到这一切时,袁一已经在那个陈旧落后的县城小学被集体整整排挤了一年。
那时的袁一性格很内向,说话都不敢大声,整天低着头,不愿和人交流。
袁清远刚回来那会儿,想抱一抱他,他都躲得远远的。
看着那个缩在墙角的瘦小孤寂的身影,袁清远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崩裂了。
心痛之余,更多的却是愧疚和后悔。
这几年他忙得不可开交,为了挣钱他接了很多编舞伴舞的活儿,假期还有各种各样的商业演出,他连回去一趟都抽不出时间,更别提去关心、照料袁一了。
他原以为只要有钱了,就能给孩子最好的生活,这样才是爱孩子的正确方式。
他忍着相隔两地的思念之苦,自以为是地为袁一创造美好的未来,却忘了年幼的孩子最需要其实是亲人的陪伴。等他幡然醒悟,可惜为时已晚,袁一受到的伤害已成事实,而这伤害也成了他心中无法磨灭的痛。
接袁一回城的前一天,他算准时间带着袁一去了趟县小,直接冲进了校领导和老师们正在开会的会议室,然后平静地宣告:我的儿子不是笨蛋,他只是阅读方面出现了问题,在医学上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,不知道无知的你们听得懂我话里的意思吗?
袁清远确实咨询过医生,也查过资料。阅读困难症与智力无关,相反有些患者智商极高,例如达芬奇、爱迪生、肯尼迪在童年时期都被认为成绩极差的笨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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