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冼淼淼当即跟胡奇峰申请了另外一套套房,跟邓清波上下楼。他们俩比较熟,万一有个什么事也好相互照应。
宋志一听这个就受不住了,拼命拒绝,后来干脆抱着门柱子,死活不走,瞧着都快哭了,“冼小姐,这真不合适!您帮了我这么多,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,那合同已经叫我受宠若惊了,现在又让我去住那么好的房子,不行不行,真是不行!”
冼淼淼笑的肚子痛,心道这怎么跟逼良为娼似的?
软的不行,只好来硬的了,她本就不是什么按常理出牌的人,所以就直接上前,硬生生掰开了宋志的手指头,然后拖着他往里走,“得啦,合同都签了,还不认命?现在我是你老板,什么事儿都得听我的,不然难道你想毁约?一套房子算什么呀,就只是让你住着,又没说把房产证一块送给你,瞧你这点儿出息!”
宋志终年死宅,整体孱弱到不行,上下三层楼都能出一身虚汗的那种,怎么可能是常年健身的冼小姐的对手,于是无谓的挣扎过后,就跟只弱鸡似的被拖进电梯。
他欲哭无泪,觉得自己真是丢了男人们的脸……
纠结片刻,宋志喃喃道,“可,可这也太奢靡了!”
一年之前他还只是个住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的穷小子,当然,现在还是很穷,但居住环境竟然就来了几次大飞跃,还不要钱!
冼淼淼喷笑出声。
奢靡!他竟然用了奢靡这个词儿!
“嗯,”冼淼淼点头,“跟着我混就是这么奢靡,你就准备好堕落吧。”
帮宋志搬家简直不要太容易,这人除了一套二手设备之外几乎没有家当,朴素的令人叹为观止。
回来的时候在公寓门口遇到被健身教练折腾的奄奄一息的邓清波,他一见宋志,先是一愣,然后瞬间想通了什么,迫不及待的问冼淼淼,“小老板,这以后就是咱们的人了?”
“嗯呐!”刚平静下来没多久的冼淼淼再次被他的欢快感染,笑道,“可不是,以后他就住在你楼下了,你多照应,不过可别拉着他出去胡闹。”
“哎呀这可真是太好了!”邓清波就像是忘了身体的酸痛一样,上去就给了笑的一脸腼腆的宋志一个结实的熊抱,然后拍的他直咳嗽,“我早就说让你来了,可你偏不来,这不,现在还不是来了?哈哈哈,以后咱们就说邻居了啊,没的说,大家都是兄弟,有事儿你就说话,甭跟我瞎客气。哎对了,啥时候帮我写首歌呗?哈哈哈,我也是公开演出过的人了,其实我嗓音条件还不错,虽然跟我那小师弟没法儿比,但是你”
宋志是老实人,又感激他的热情,自然是全程无拒绝,然后又挺羡慕的看了看他胳膊上的肌肉……不行什么时候,他也练练?
邓清波就是有这样的人格魅力,他几乎能跟任何一个没有坏心眼的人迅速熟络起来,然后用本身的热情和欢乐感染别人。
冼淼淼看的一脸欣慰,也不戳破邓清波的自吹自擂,转身打电话让付秀去预约餐厅。付秀一听就乐了,“又有什么好事儿啊?还是有新人?”
“不算新人啦,是旧人,”冼淼淼笑道,“你老板我终于把宋志拿下,赶紧通知大家,晚上摆接风宴。”
不管是眼前还是长远角度来看,宋志的加盟对工作室而言都意义非凡。
好歌手难得,而好的词曲作者更难得,宋志本人天赋极佳,填词作曲统统不在话下,还会音乐制作,只要给他足够安稳的环境,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独当一面的优秀音乐制作人。难得他人品也挑不出毛病来,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。
只要有了这么个人坐镇,哪怕以后冼淼淼签再多的歌手也不怕没歌可唱,甚至也不怕没有好的歌手投奔——要知道公司出众的创作能力对歌手的吸引力可不是一般的大。
而且他的创作能力十分恐怖,不仅能满足自家需求,甚至还大有余力,可以供应许多合作伙伴……
真是想想就觉得美!
对宋志的加盟,最真心感到开心的除了冼淼淼应该就数任栖桐。
任栖桐平时就没少关心宋志,知道对方所处的环境并不算很好,那样的性格很容易吃亏,要不是不擅长游说,估计一早就把宋志给拉到工作室来了。
现在一听宋志竟然已经签了合同,饶是任栖桐平时不喜形于色也忍不住笑的阳光灿烂。
这个消息一传出去,外界倒是没有多么意外,因为在绝大多数人心目中,冼淼淼就是个喜欢到处拉人的,事实上像宋志这样已经跟她合作过很多次还继续单干的,那才叫意外呢。
“嗨,我就说嘛,大小姐就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,宋志迟早要拿下,不然干嘛平白无故帮他那么多?”
“瞧瞧,小宋还是没逃出大小姐的手掌心。”
“阿弥陀佛,我是宋志的粉丝,他可算有个靠谱的公司了,不然一个人混真是不容易,够提心吊胆的。”
“要我说啊,冼淼淼一开始就该签下宋志的,签了的话也不会有现在这场官司,钱和时间都浪费上了,多麻烦。”
“哈哈哈,我们大桐桐以后就不愁没歌唱了。”
“早该签约了,早签了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。”
“楼上别瞎说,任栖桐自己也会写歌的好吗?这次演唱会和专辑,过半的歌曲都是他自己作的,他也是原创型歌手,别说的跟要仰人鼻息一样。”
“突然觉得挺感动的,水妹不计回报帮助了宋志,而宋志又知道感恩,现在想回报给她……充分证明了双方的人品都值得信赖。”
“卧槽,细思恐极啊!该不会这整个儿都是大小姐策划的一场大戏,放长线钓大鱼,先是表达诚意,见宋志不肯屈服就假意放过,然后暗中观察,等时机成熟就派任栖桐公开戳破,之后自己仗义出手,各种倾尽所能,无依无靠的宋志肯定被感动啊,于是她再次提出签约,可不就水到渠成?”
“……”
“擦,楼上心理能不能别这么阴暗?怎么什么好事儿从你们这些人嘴里出来都成了阴谋?冼淼淼那个性子谁不知道?她就是有什么说什么的,凡事都摊在明面讲,想要的东西得不到明抢都可能,你见她什么时候耍过手段?”
“啊呀别说,现在一想,可能性还真是挺高的!”
“艾玛,顿时觉得自己宛如智障!”
“换了我我也感动啊,水妹,你还要不要人啊?我也会写歌啊!”
“也不排除这种可能,冼淼淼看着大咧咧的,但毕竟家学渊源明摆着的,她外公、她妈、她爹,哪个也不是省油的灯!”
“我天,这一手高啊,玩儿的太妙了!”
等冼淼淼带着工作室一群人去例行聚餐时,网上已经集合了民间诸多智慧,将她塑造成了一个心机深沉,玩弄权术和人心与股掌之上的变态女人……
她本人对这种无聊的外界评论是从来不看的,都一个套路,没意思。但作为她的个人助理,付秀却必须时时盯着,然后边看边笑。
“小老板,”付秀笑的快岔气,眼泪汪汪,“您都快成了女暴君了,小任哥他们都是被你无情玩弄过后,残忍踩在脚下的无辜受害者,哈哈哈!”
“那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,”冼淼淼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,无语,“扯什么淡,还暴君,那我是不是还要顺应民意组建个后/宫什么的?”
冼淼淼当即跟胡奇峰申请了另外一套套房,跟邓清波上下楼。他们俩比较熟,万一有个什么事也好相互照应。
宋志一听这个就受不住了,拼命拒绝,后来干脆抱着门柱子,死活不走,瞧着都快哭了,“冼小姐,这真不合适!您帮了我这么多,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,那合同已经叫我受宠若惊了,现在又让我去住那么好的房子,不行不行,真是不行!”
冼淼淼笑的肚子痛,心道这怎么跟逼良为娼似的?
软的不行,只好来硬的了,她本就不是什么按常理出牌的人,所以就直接上前,硬生生掰开了宋志的手指头,然后拖着他往里走,“得啦,合同都签了,还不认命?现在我是你老板,什么事儿都得听我的,不然难道你想毁约?一套房子算什么呀,就只是让你住着,又没说把房产证一块送给你,瞧你这点儿出息!”
宋志终年死宅,整体孱弱到不行,上下三层楼都能出一身虚汗的那种,怎么可能是常年健身的冼小姐的对手,于是无谓的挣扎过后,就跟只弱鸡似的被拖进电梯。
他欲哭无泪,觉得自己真是丢了男人们的脸……
纠结片刻,宋志喃喃道,“可,可这也太奢靡了!”
一年之前他还只是个住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的穷小子,当然,现在还是很穷,但居住环境竟然就来了几次大飞跃,还不要钱!
冼淼淼喷笑出声。
奢靡!他竟然用了奢靡这个词儿!
“嗯,”冼淼淼点头,“跟着我混就是这么奢靡,你就准备好堕落吧。”
帮宋志搬家简直不要太容易,这人除了一套二手设备之外几乎没有家当,朴素的令人叹为观止。
回来的时候在公寓门口遇到被健身教练折腾的奄奄一息的邓清波,他一见宋志,先是一愣,然后瞬间想通了什么,迫不及待的问冼淼淼,“小老板,这以后就是咱们的人了?”
“嗯呐!”刚平静下来没多久的冼淼淼再次被他的欢快感染,笑道,“可不是,以后他就住在你楼下了,你多照应,不过可别拉着他出去胡闹。”
“哎呀这可真是太好了!”邓清波就像是忘了身体的酸痛一样,上去就给了笑的一脸腼腆的宋志一个结实的熊抱,然后拍的他直咳嗽,“我早就说让你来了,可你偏不来,这不,现在还不是来了?哈哈哈,以后咱们就说邻居了啊,没的说,大家都是兄弟,有事儿你就说话,甭跟我瞎客气。哎对了,啥时候帮我写首歌呗?哈哈哈,我也是公开演出过的人了,其实我嗓音条件还不错,虽然跟我那小师弟没法儿比,但是你”
宋志是老实人,又感激他的热情,自然是全程无拒绝,然后又挺羡慕的看了看他胳膊上的肌肉……不行什么时候,他也练练?
邓清波就是有这样的人格魅力,他几乎能跟任何一个没有坏心眼的人迅速熟络起来,然后用本身的热情和欢乐感染别人。
冼淼淼看的一脸欣慰,也不戳破邓清波的自吹自擂,转身打电话让付秀去预约餐厅。付秀一听就乐了,“又有什么好事儿啊?还是有新人?”
“不算新人啦,是旧人,”冼淼淼笑道,“你老板我终于把宋志拿下,赶紧通知大家,晚上摆接风宴。”
不管是眼前还是长远角度来看,宋志的加盟对工作室而言都意义非凡。
好歌手难得,而好的词曲作者更难得,宋志本人天赋极佳,填词作曲统统不在话下,还会音乐制作,只要给他足够安稳的环境,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独当一面的优秀音乐制作人。难得他人品也挑不出毛病来,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。
只要有了这么个人坐镇,哪怕以后冼淼淼签再多的歌手也不怕没歌可唱,甚至也不怕没有好的歌手投奔——要知道公司出众的创作能力对歌手的吸引力可不是一般的大。
而且他的创作能力十分恐怖,不仅能满足自家需求,甚至还大有余力,可以供应许多合作伙伴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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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宋志的加盟,最真心感到开心的除了冼淼淼应该就数任栖桐。
任栖桐平时就没少关心宋志,知道对方所处的环境并不算很好,那样的性格很容易吃亏,要不是不擅长游说,估计一早就把宋志给拉到工作室来了。
现在一听宋志竟然已经签了合同,饶是任栖桐平时不喜形于色也忍不住笑的阳光灿烂。
这个消息一传出去,外界倒是没有多么意外,因为在绝大多数人心目中,冼淼淼就是个喜欢到处拉人的,事实上像宋志这样已经跟她合作过很多次还继续单干的,那才叫意外呢。
“嗨,我就说嘛,大小姐就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,宋志迟早要拿下,不然干嘛平白无故帮他那么多?”
“瞧瞧,小宋还是没逃出大小姐的手掌心。”
“阿弥陀佛,我是宋志的粉丝,他可算有个靠谱的公司了,不然一个人混真是不容易,够提心吊胆的。”
“要我说啊,冼淼淼一开始就该签下宋志的,签了的话也不会有现在这场官司,钱和时间都浪费上了,多麻烦。”
“哈哈哈,我们大桐桐以后就不愁没歌唱了。”
“早该签约了,早签了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。”
“楼上别瞎说,任栖桐自己也会写歌的好吗?这次演唱会和专辑,过半的歌曲都是他自己作的,他也是原创型歌手,别说的跟要仰人鼻息一样。”
“突然觉得挺感动的,水妹不计回报帮助了宋志,而宋志又知道感恩,现在想回报给她……充分证明了双方的人品都值得信赖。”
“卧槽,细思恐极啊!该不会这整个儿都是大小姐策划的一场大戏,放长线钓大鱼,先是表达诚意,见宋志不肯屈服就假意放过,然后暗中观察,等时机成熟就派任栖桐公开戳破,之后自己仗义出手,各种倾尽所能,无依无靠的宋志肯定被感动啊,于是她再次提出签约,可不就水到渠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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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擦,楼上心理能不能别这么阴暗?怎么什么好事儿从你们这些人嘴里出来都成了阴谋?冼淼淼那个性子谁不知道?她就是有什么说什么的,凡事都摊在明面讲,想要的东西得不到明抢都可能,你见她什么时候耍过手段?”
“啊呀别说,现在一想,可能性还真是挺高的!”
“艾玛,顿时觉得自己宛如智障!”
“换了我我也感动啊,水妹,你还要不要人啊?我也会写歌啊!”
“也不排除这种可能,冼淼淼看着大咧咧的,但毕竟家学渊源明摆着的,她外公、她妈、她爹,哪个也不是省油的灯!”
“我天,这一手高啊,玩儿的太妙了!”
等冼淼淼带着工作室一群人去例行聚餐时,网上已经集合了民间诸多智慧,将她塑造成了一个心机深沉,玩弄权术和人心与股掌之上的变态女人……
她本人对这种无聊的外界评论是从来不看的,都一个套路,没意思。但作为她的个人助理,付秀却必须时时盯着,然后边看边笑。
“小老板,”付秀笑的快岔气,眼泪汪汪,“您都快成了女暴君了,小任哥他们都是被你无情玩弄过后,残忍踩在脚下的无辜受害者,哈哈哈!”
“那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,”冼淼淼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,无语,“扯什么淡,还暴君,那我是不是还要顺应民意组建个后/宫什么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