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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锋官将自己的大刀挥舞起来,大喊道:“兄弟们,跟老子一起冲,杀光这些鞑子~”
呐喊之声不绝于耳,刀剑碰撞之声经久不息。
随时随地都有人倒下去,一条条鲜活的生命,转瞬间便成了一具具尸体,战争的残酷,可见一斑。
蒙古骑兵连人带马,都交待在了这里,这支小分队足有三四百号人,如今全都成了尸体,无一生还。
城楼上,响起一片欢呼声!
他们赢了!
虽然这只是一场很小有胜利,但是对于常年驻守在雁门关的守卫将士来说,这一仗打得痛快!
没有人,比他们更了解蒙古人的强大了。那些瞧不起番邦小国的文官们或许不知道,就在他们自诩自己是天朝大国的时候,他们眼中的那些蛮夷小国,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长起来。若不是草原荒蛮,蒙古人生产,农作都受气候,地域的影响,两国之间的国力,谁强谁弱还真不好说呢!
大宋版图辽阔,物产丰盛,是众多小国眼中的一块肥肉。
那些文人,哪里懂得边疆战士们的辛苦?
只会空口白牙的说大话!
云霆霄刚来的时候,这些守城的士兵很看不起他,觉得他就是一个勋贵子弟,没有什么真本事!
一段时间相处下来,这倒马关的将士倒是对他改观了不少。
世子跟他们同吃同住,平时有危险,也是他第一个冲在前面。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带着他们,把蒙古鞑子打了个落花流水!
这些年,他们可是没少吃蒙古鞑子的亏,只要到了冬天,蒙古兵就扣关,抢粮食杀人,简直是无恶不作。
今天这一仗,痛快!把鞑子杀了个落花流水,实在是太解恨了。
倒马关城楼内外,响起了响彻云霄的欢呼声!
与此同时,雁门关那边,王柏青也得到了消息。
云国公世子打了胜仗,全歼了蒙古一小队骑兵。听说还得了几品不错的战马,都是毫发无损,一点伤都没有的那种。
这一小队骑兵,虽说只有几百人,但蒙古人壮实,好战,骑射功夫了得,想要全歼他们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“没想到啊,云家还能出这样一个人物。”王柏青是个年近四旬,身材高大的武将。
快四十岁的男人,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。
王柏青生得有些黑,面庞是硬生生的被晒出来的,他长得很魁梧,五官却并不难看,生得一副忠厚之相,让人瞧着,只觉得踏实。
但,王柏青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。
看他的晋升履历就知道了!
一个小小的火头军,也就是火夫,管做饭的,居然能成为一方守将,可想而知王柏青,到底是个忠厚的人,还是颇有城府的人了。
“云家也是武将之后,只不过这么多年下来,身上的锐气也几乎消磨殆尽了!”王柏青的心腹副将,名叫金桂,是他的小舅子,两个人好像亲兄弟一般,无话不说。
王柏青对云国公世子的用心,金桂也是知道的。他总觉得,姐夫把这人看简单了!
那云世子,可是带过兵的,虽然剿匪不能跟真正的带兵打仗相提并论,但是若无实力,如何能剿悍匪?
他可是皇上下旨派过来的,姐夫这么对他,将来进京述职,怕是要吃瓜落。
“你呀,还是孩子不成?凡事不能光看表面。”
王柏青看出来了,这云世子来者不善,他的目的,只怕不会像圣旨上说的那么简单。
这位世子爷,到底是站在哪个阵营里的人呢?
这个有点不好办啊!
王柏青自己,就是披着太子党,王家皮的。
但是他怎么是什么样的瓤子,他心里门清!
难不成,云家真的是纯臣?
哼,扯淡!
这世上,就没有纯臣这一说。
那不过是皇帝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。
不过,不管他是哪路的神仙,自己都不能轻易放过他。
“这是好事,一会儿我写个奏章,跟皇上说说这世子的功绩,让人送回去。”
“姐夫,您这是唱的哪一出啊!”明明看不上人家,还写奏章表扬人家……
金桂瞧了王柏青一眼,“您这是要捧杀?”
捧杀?
王柏青眼中带着一抹深意,哪儿有那么容易啊!
“行了,你别管了!”他小舅子就是个直肠子武将,带兵马马虎虎,打仗杀敌不含糊,可是朝堂上的事情,他还差的远呢!
金桂一向以自己的姐夫为榜样,对王柏青惟命是从,他不让自己管,那自己又何必跟着掺和呢!
金桂后来想起这些事儿,只觉得无比后悔。当初他若是坚持一下,或许王家,金家,便都是另一个样子了。
再说云霆霄,带着倒马关的众将士打了胜仗,能不高兴吗?
心里虽然高兴,但是也有担忧。
天气越来越冷,蒙古人不惜长途奔袭,来势汹汹,肯定不会轻易放弃这次扣关行动。
他最近心乱的很,眼皮也一直跳,好像要发生什么大事似的。
云霆霄怀里,揣着媳妇送给他的玉葫芦瓶。
媳妇说这是保命的东西,让他一直贴身戴着。他听话,装玉葫芦的荷包从不离身。
但愿这场风波能早点远去,他也好搬师回朝,早点回到瑶瑶身边去。
寒风呼啸,城楼上的风像刀子一样,刮在人脸上生疼。
云霆霄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布防,看了看城内外的情况,这才下了城楼。
他嘱咐青风,“楼上的风太硬了,气温也低,一定要注意将士们的保暖情况。”
青风只道:“厚衣裳早就发下去了,都是羊皮袄子,暖和着呢!不过这鬼天气,除了喝酒,喝姜汤,也没有啥别的办法了。”
“喝酒不行!让人多煮些姜汤,等换班以后,让下来的兄弟们都喝一碗!”
“是。”青风应了。
先锋官将自己的大刀挥舞起来,大喊道:“兄弟们,跟老子一起冲,杀光这些鞑子~”
呐喊之声不绝于耳,刀剑碰撞之声经久不息。
随时随地都有人倒下去,一条条鲜活的生命,转瞬间便成了一具具尸体,战争的残酷,可见一斑。
蒙古骑兵连人带马,都交待在了这里,这支小分队足有三四百号人,如今全都成了尸体,无一生还。
城楼上,响起一片欢呼声!
他们赢了!
虽然这只是一场很小有胜利,但是对于常年驻守在雁门关的守卫将士来说,这一仗打得痛快!
没有人,比他们更了解蒙古人的强大了。那些瞧不起番邦小国的文官们或许不知道,就在他们自诩自己是天朝大国的时候,他们眼中的那些蛮夷小国,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长起来。若不是草原荒蛮,蒙古人生产,农作都受气候,地域的影响,两国之间的国力,谁强谁弱还真不好说呢!
大宋版图辽阔,物产丰盛,是众多小国眼中的一块肥肉。
那些文人,哪里懂得边疆战士们的辛苦?
只会空口白牙的说大话!
云霆霄刚来的时候,这些守城的士兵很看不起他,觉得他就是一个勋贵子弟,没有什么真本事!
一段时间相处下来,这倒马关的将士倒是对他改观了不少。
世子跟他们同吃同住,平时有危险,也是他第一个冲在前面。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带着他们,把蒙古鞑子打了个落花流水!
这些年,他们可是没少吃蒙古鞑子的亏,只要到了冬天,蒙古兵就扣关,抢粮食杀人,简直是无恶不作。
今天这一仗,痛快!把鞑子杀了个落花流水,实在是太解恨了。
倒马关城楼内外,响起了响彻云霄的欢呼声!
与此同时,雁门关那边,王柏青也得到了消息。
云国公世子打了胜仗,全歼了蒙古一小队骑兵。听说还得了几品不错的战马,都是毫发无损,一点伤都没有的那种。
这一小队骑兵,虽说只有几百人,但蒙古人壮实,好战,骑射功夫了得,想要全歼他们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“没想到啊,云家还能出这样一个人物。”王柏青是个年近四旬,身材高大的武将。
快四十岁的男人,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。
王柏青生得有些黑,面庞是硬生生的被晒出来的,他长得很魁梧,五官却并不难看,生得一副忠厚之相,让人瞧着,只觉得踏实。
但,王柏青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。
看他的晋升履历就知道了!
一个小小的火头军,也就是火夫,管做饭的,居然能成为一方守将,可想而知王柏青,到底是个忠厚的人,还是颇有城府的人了。
“云家也是武将之后,只不过这么多年下来,身上的锐气也几乎消磨殆尽了!”王柏青的心腹副将,名叫金桂,是他的小舅子,两个人好像亲兄弟一般,无话不说。
王柏青对云国公世子的用心,金桂也是知道的。他总觉得,姐夫把这人看简单了!
那云世子,可是带过兵的,虽然剿匪不能跟真正的带兵打仗相提并论,但是若无实力,如何能剿悍匪?
他可是皇上下旨派过来的,姐夫这么对他,将来进京述职,怕是要吃瓜落。
“你呀,还是孩子不成?凡事不能光看表面。”
王柏青看出来了,这云世子来者不善,他的目的,只怕不会像圣旨上说的那么简单。
这位世子爷,到底是站在哪个阵营里的人呢?
这个有点不好办啊!
王柏青自己,就是披着太子党,王家皮的。
但是他怎么是什么样的瓤子,他心里门清!
难不成,云家真的是纯臣?
哼,扯淡!
这世上,就没有纯臣这一说。
那不过是皇帝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。
不过,不管他是哪路的神仙,自己都不能轻易放过他。
“这是好事,一会儿我写个奏章,跟皇上说说这世子的功绩,让人送回去。”
“姐夫,您这是唱的哪一出啊!”明明看不上人家,还写奏章表扬人家……
金桂瞧了王柏青一眼,“您这是要捧杀?”
捧杀?
王柏青眼中带着一抹深意,哪儿有那么容易啊!
“行了,你别管了!”他小舅子就是个直肠子武将,带兵马马虎虎,打仗杀敌不含糊,可是朝堂上的事情,他还差的远呢!
金桂一向以自己的姐夫为榜样,对王柏青惟命是从,他不让自己管,那自己又何必跟着掺和呢!
金桂后来想起这些事儿,只觉得无比后悔。当初他若是坚持一下,或许王家,金家,便都是另一个样子了。
再说云霆霄,带着倒马关的众将士打了胜仗,能不高兴吗?
心里虽然高兴,但是也有担忧。
天气越来越冷,蒙古人不惜长途奔袭,来势汹汹,肯定不会轻易放弃这次扣关行动。
他最近心乱的很,眼皮也一直跳,好像要发生什么大事似的。
云霆霄怀里,揣着媳妇送给他的玉葫芦瓶。
媳妇说这是保命的东西,让他一直贴身戴着。他听话,装玉葫芦的荷包从不离身。
但愿这场风波能早点远去,他也好搬师回朝,早点回到瑶瑶身边去。
寒风呼啸,城楼上的风像刀子一样,刮在人脸上生疼。
云霆霄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布防,看了看城内外的情况,这才下了城楼。
他嘱咐青风,“楼上的风太硬了,气温也低,一定要注意将士们的保暖情况。”
青风只道:“厚衣裳早就发下去了,都是羊皮袄子,暖和着呢!不过这鬼天气,除了喝酒,喝姜汤,也没有啥别的办法了。”
“喝酒不行!让人多煮些姜汤,等换班以后,让下来的兄弟们都喝一碗!”
“是。”青风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