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伺候,万事都不用我动手,还能陪在娘的身边,也不会分别那么多年。可在叶家,我还要给他们干活,吃不饱穿不暖,平日碗中连块肉没有,连吃个鸡蛋都要看眼色……”
顾夫人不禁动容。
她母族也是京中世家,自小锦衣玉食,一听自己的亲女儿流落在外时过得这样苦,心中剩下那些火气也没了。
即便顾思凝真的有哪里做得不对,那也不是她的错。若是顾思凝在她身边长大,经她教养,如何会差?定会比叶明蓁更好。就算有错,也是那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的错。
到底是血浓于水的亲女儿,她从前对叶明蓁不假辞色,更别说亲近。可见到了自己的亲女儿,那迟到了十六年的母爱便如潮水一般泛起,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都给她,哪舍得她受一点委屈。
顾夫人一口答应下来:“你放心,这事交给娘。”
……
和书肆谈好了每隔一段时间要交几篇诗文过去,叶明蓁也不必再每日进城,她带了笔墨纸砚回家,便专心在家写起文章来。
叶家村虽然地处偏僻,可青山绿水,风景秀美,她有空便与叶母一道在四处走走,帮着叶母做事,家中她屋子窗外那块地种下的花种也冒出了芽,等明年开春时便会开满院子。叶明蓁每日去摘新鲜的花放在屋中,她捡了个家中破了口的旧陶罐,虽不及花瓶精致,却也朴实可爱。
过了几日,她结合这些时日的变故经历,整理出几篇诗文,坐着叶父的驴车进城交到书肆,回来后带来了第一笔酬劳。
叶母原先对她这活计有些不敢置信,每日见她写文章时也偷偷去看过几眼,她不认字,也只能看出叶明蓁的字写得好看,仅此而已,不敢相信她动动笔头就能挣来银子。直到叶明蓁把诗文交了,把银子放到她的面前,叶母一颗心才落到了地上。
她不禁感叹:“难怪大家都想要读书,我本以为读书是要考功名,做大官,可能考功名做官的也都是男人,不成想读了书还可以换银子。”
叶明蓁微微笑道:“娘原先还不信我,如今可信了?”
叶母哪里还能不信。
平日里她也见过不少寒窗苦读的书生,现在她看那些书生,看来看去,好像都没自己女儿厉害。至少那些书生日子过得窘迫,还不如她女儿会挣银钱。
叶母如今不用出门摆摊,却也闲不下来,歇了几日后,近日又接了绣花活,每日拿着针线忙。叶明蓁劝了几回,没劝住,只好自己也拿起绣花针想要给她帮忙。
可她还没绣几针,一时不察,锋利的针尖戳到了手指头,戳出一滴血珠来,把叶母心疼的不行,连忙把她赶走:“这些活哪里用得着你,从前凝儿在家里时也没帮过忙,你如今能挣银子,便已经是十分厉害了。你的手那是写文章用的,可不是用来干这些粗活的。”
叶明蓁讪讪,拿着绣花针还想再帮忙,却见叶母动作利索地拿剪刀将她方才绣的那几针拆了。她瞅了瞅,对比叶母,自己缝得实在是歪歪扭扭,无法见人,只得放弃。
好在叶母也听她的话,知道自己身体不好,接的活也不多,每日只在白天做一段时间就歇下,可同样的,也挣不了多少银子。等叶母交了活,结了钱,再对比女儿写文章挣的,也不禁为这悬殊的差别而恍惚。
她习惯地想要分出一点给女儿做零花,却窘迫地发现叶明蓁手中的余钱比她还多。她平日写文章得来的,大头交到家中,剩下一部分用来买笔墨,一部分供给日常,有余钱还能给叶父叶母买些东西。
拿到女儿买的东西时,叶母忽然便生出了与叶父一样的酸涩感。
她已经费心做到最好,能给的全都给了,更多的连她自己也从未想过。几十年的生活她已经知足,伸手碰不到的东西,便想也不曾想。可前一个女儿总觉得不够,后一个女儿则是身体力行地告诉她:还能更好,再好一些。
顾思凝百般索求,叶明蓁想要的东西一样也不少,她想搬到京城里,想买大宅子,这比顾思凝从前要的衣裳首饰还难太多。但叶明蓁却从不朝她伸手开口,她只是自己迈出了脚,一步一步走。
山不来就我,我去就山。
叶母看在眼中,别人平常不敢做的事情,到了叶明蓁那,好像是再理所应当不过。
她耳濡目染,平日里绣花时,她手上动作飞快,多年干活这些动作已经刻在了她的本能里,还能频频出神。
叶明蓁并不知她的想法。
她如往常一样带着写好的文章进城,从书肆出来后没多久,就被人堵在了路上。
来人穿着侯府下人的衣裳,看着还有几分面熟,对她道:“叶姑娘,我们夫人想请你去府中坐坐。”
伺候,万事都不用我动手,还能陪在娘的身边,也不会分别那么多年。可在叶家,我还要给他们干活,吃不饱穿不暖,平日碗中连块肉没有,连吃个鸡蛋都要看眼色……”
顾夫人不禁动容。
她母族也是京中世家,自小锦衣玉食,一听自己的亲女儿流落在外时过得这样苦,心中剩下那些火气也没了。
即便顾思凝真的有哪里做得不对,那也不是她的错。若是顾思凝在她身边长大,经她教养,如何会差?定会比叶明蓁更好。就算有错,也是那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的错。
到底是血浓于水的亲女儿,她从前对叶明蓁不假辞色,更别说亲近。可见到了自己的亲女儿,那迟到了十六年的母爱便如潮水一般泛起,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都给她,哪舍得她受一点委屈。
顾夫人一口答应下来:“你放心,这事交给娘。”
……
和书肆谈好了每隔一段时间要交几篇诗文过去,叶明蓁也不必再每日进城,她带了笔墨纸砚回家,便专心在家写起文章来。
叶家村虽然地处偏僻,可青山绿水,风景秀美,她有空便与叶母一道在四处走走,帮着叶母做事,家中她屋子窗外那块地种下的花种也冒出了芽,等明年开春时便会开满院子。叶明蓁每日去摘新鲜的花放在屋中,她捡了个家中破了口的旧陶罐,虽不及花瓶精致,却也朴实可爱。
过了几日,她结合这些时日的变故经历,整理出几篇诗文,坐着叶父的驴车进城交到书肆,回来后带来了第一笔酬劳。
叶母原先对她这活计有些不敢置信,每日见她写文章时也偷偷去看过几眼,她不认字,也只能看出叶明蓁的字写得好看,仅此而已,不敢相信她动动笔头就能挣来银子。直到叶明蓁把诗文交了,把银子放到她的面前,叶母一颗心才落到了地上。
她不禁感叹:“难怪大家都想要读书,我本以为读书是要考功名,做大官,可能考功名做官的也都是男人,不成想读了书还可以换银子。”
叶明蓁微微笑道:“娘原先还不信我,如今可信了?”
叶母哪里还能不信。
平日里她也见过不少寒窗苦读的书生,现在她看那些书生,看来看去,好像都没自己女儿厉害。至少那些书生日子过得窘迫,还不如她女儿会挣银钱。
叶母如今不用出门摆摊,却也闲不下来,歇了几日后,近日又接了绣花活,每日拿着针线忙。叶明蓁劝了几回,没劝住,只好自己也拿起绣花针想要给她帮忙。
可她还没绣几针,一时不察,锋利的针尖戳到了手指头,戳出一滴血珠来,把叶母心疼的不行,连忙把她赶走:“这些活哪里用得着你,从前凝儿在家里时也没帮过忙,你如今能挣银子,便已经是十分厉害了。你的手那是写文章用的,可不是用来干这些粗活的。”
叶明蓁讪讪,拿着绣花针还想再帮忙,却见叶母动作利索地拿剪刀将她方才绣的那几针拆了。她瞅了瞅,对比叶母,自己缝得实在是歪歪扭扭,无法见人,只得放弃。
好在叶母也听她的话,知道自己身体不好,接的活也不多,每日只在白天做一段时间就歇下,可同样的,也挣不了多少银子。等叶母交了活,结了钱,再对比女儿写文章挣的,也不禁为这悬殊的差别而恍惚。
她习惯地想要分出一点给女儿做零花,却窘迫地发现叶明蓁手中的余钱比她还多。她平日写文章得来的,大头交到家中,剩下一部分用来买笔墨,一部分供给日常,有余钱还能给叶父叶母买些东西。
拿到女儿买的东西时,叶母忽然便生出了与叶父一样的酸涩感。
她已经费心做到最好,能给的全都给了,更多的连她自己也从未想过。几十年的生活她已经知足,伸手碰不到的东西,便想也不曾想。可前一个女儿总觉得不够,后一个女儿则是身体力行地告诉她:还能更好,再好一些。
顾思凝百般索求,叶明蓁想要的东西一样也不少,她想搬到京城里,想买大宅子,这比顾思凝从前要的衣裳首饰还难太多。但叶明蓁却从不朝她伸手开口,她只是自己迈出了脚,一步一步走。
山不来就我,我去就山。
叶母看在眼中,别人平常不敢做的事情,到了叶明蓁那,好像是再理所应当不过。
她耳濡目染,平日里绣花时,她手上动作飞快,多年干活这些动作已经刻在了她的本能里,还能频频出神。
叶明蓁并不知她的想法。
她如往常一样带着写好的文章进城,从书肆出来后没多久,就被人堵在了路上。
来人穿着侯府下人的衣裳,看着还有几分面熟,对她道:“叶姑娘,我们夫人想请你去府中坐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