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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,一行三人来到这一片的领主所在地,领主是这一片土地的管理者,多为五代血族,领主又将所管辖范围内的部分土地交给一些公爵管理,而这些公爵一般则是六代血族。
长老是四代血族,亲王为三代血族。
以此类推,七代一般是侯爵,八代一般是子爵,九代一般是男爵,男爵之下为平民,平民人数最多。
血族从最开始的该隐一人,开枝散叶到现在的规模,可血族的制度却又非常简单,这种金字塔式的阶级分布也导致了一些处在底层平民血族心生怨愤。
血族的生命非常长久,这也导致了血族发展的桎梏。
血族的长存,让血族民众生活缓慢、无所事事,在他们出生时阶级便已经划分完成。他们看起来比人类强大,却比人类更迷茫。
人类的生命十分短暂,但是因为短暂的生命,是人类更加珍惜这仅有的百年。而也因为这短暂的生命,人类文明飞速进步,从一开始不会穿衣服的原始人,变成如今遍布全球的种族,可见人类的强势。
人类是脆弱的,可又是最强大的。
人类所领悟的知识随着一代一代的更迭不断没有消失,反而不断积累。
人类没有野兽的獠牙,没有敏锐的视线,没有迅猛的速度,可人类渐渐占领了全世界。
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,这就是人类的坚强和可怕之处。
人类更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以和血族对抗的种族,这也让血族十分不解。
数千年前的人类,明明脆弱地不堪一击,只能充当他们的事物,任他们宰割、圈禁。
时间慢慢就过去了千年,而血族这时才发现,在他们迷茫、毫无追求的时候,人类早已在这千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人类的智慧不断提高,人类中出现了群体、部落、城池、国家。
惊讶于人类的发展,血族开始研究人类。
血族嫉妒人类,明明那般脆弱渺小,却又有着不同于血族的坚强。
人类忌惮血族的力量,可血族却羡慕人类的无畏。
可血族又是极度高傲的种族,他们的羡慕嫉妒最后化成了深深的鄙夷和愤怒。
不过是区区人类,不过是他们的食粮!
血族开始抓捕人类,不仅是为了食用,更是将人类变成了他们的仆人。
他们将人类抓进血族境地,给人类初拥,让不人不鬼的人类在这片土地上开垦耕种。
可人类已经变成了半血族,他们种出来的庄家吃起来只会是味同嚼蜡。血族又驱使人类去猎杀人类,凶残毕露。
为了抵抗血族和血仆,人类中又衍生出了炼金术师和神官。
人类是像蝗虫一般顽强的生命,他们永远都无法被消灭。不仅如此,在面对恶劣环境下,人类是最快做出回击的种族。
当时人类和血族争斗不休,皆有伤亡,史称“血战”。
血战之后,血族人数下降不少。血皇最终下令,在亲王之下再设领主,领主之下再设公、侯、子、男四爵,各自管理自己的领地。没有领主和亲王的同意,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血族。
由此血族才安顿了千年,经过千年才渐渐恢复生机。
因此领主就相当于一个地方的王,伯爵只能算是王爷。
柯蒂斯若带着两人来到领主宫殿,刚到门口便被护卫拦住。
护卫们疑惑地看了几人一眼,最后把视线锁定在了柯蒂斯诺身上。
柯蒂斯或已经将自己的周身的气息降低到了六代血族的感觉,而实力更是被隐藏了起来。守卫看到柯蒂斯诺金色头发和蓝色的眼睛,眼中顿时闪过一丝轻蔑——混血的杂种血族。
“来着何人?”守卫高声质问道。
柯蒂斯诺开口道,“我乃范尔德家族的家主,第六代血族柯蒂斯诺·冯·劳斯·范尔德,以前经常来这里做客,今天特来拜访领主大人。”
周围能听到声音的守卫皆是眼前一晃,一串记忆植入了他们的脑海。
守卫一拍脑袋,“原来是柯蒂斯诺公爵大人,里面请。”
说着守卫就让开通道,走在前面为几人带路。
跟在守卫的背后,三人被带到了一间偏厅。
“范尔德大人,领主大人正在书房里有重要的事情处理,您先在这里休息一下,我去通传一声。”
柯蒂斯诺点点头,那守卫便匆匆离开了。
看到守卫离开,柯蒂斯诺坐在沙发中便闭上了眼睛。
雅菲索尔看到他的动作,想来这家伙又要靠精神攻击干些什么事情。本来想作弄一下如今毫无招架之力的柯蒂斯诺,雅菲索尔到最后想了想还是放弃了。
也罢,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,何必在外人的底盘上让人看了笑话去。
咦,奇怪,我为什么... -->>
次日,一行三人来到这一片的领主所在地,领主是这一片土地的管理者,多为五代血族,领主又将所管辖范围内的部分土地交给一些公爵管理,而这些公爵一般则是六代血族。
长老是四代血族,亲王为三代血族。
以此类推,七代一般是侯爵,八代一般是子爵,九代一般是男爵,男爵之下为平民,平民人数最多。
血族从最开始的该隐一人,开枝散叶到现在的规模,可血族的制度却又非常简单,这种金字塔式的阶级分布也导致了一些处在底层平民血族心生怨愤。
血族的生命非常长久,这也导致了血族发展的桎梏。
血族的长存,让血族民众生活缓慢、无所事事,在他们出生时阶级便已经划分完成。他们看起来比人类强大,却比人类更迷茫。
人类的生命十分短暂,但是因为短暂的生命,是人类更加珍惜这仅有的百年。而也因为这短暂的生命,人类文明飞速进步,从一开始不会穿衣服的原始人,变成如今遍布全球的种族,可见人类的强势。
人类是脆弱的,可又是最强大的。
人类所领悟的知识随着一代一代的更迭不断没有消失,反而不断积累。
人类没有野兽的獠牙,没有敏锐的视线,没有迅猛的速度,可人类渐渐占领了全世界。
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,这就是人类的坚强和可怕之处。
人类更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以和血族对抗的种族,这也让血族十分不解。
数千年前的人类,明明脆弱地不堪一击,只能充当他们的事物,任他们宰割、圈禁。
时间慢慢就过去了千年,而血族这时才发现,在他们迷茫、毫无追求的时候,人类早已在这千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人类的智慧不断提高,人类中出现了群体、部落、城池、国家。
惊讶于人类的发展,血族开始研究人类。
血族嫉妒人类,明明那般脆弱渺小,却又有着不同于血族的坚强。
人类忌惮血族的力量,可血族却羡慕人类的无畏。
可血族又是极度高傲的种族,他们的羡慕嫉妒最后化成了深深的鄙夷和愤怒。
不过是区区人类,不过是他们的食粮!
血族开始抓捕人类,不仅是为了食用,更是将人类变成了他们的仆人。
他们将人类抓进血族境地,给人类初拥,让不人不鬼的人类在这片土地上开垦耕种。
可人类已经变成了半血族,他们种出来的庄家吃起来只会是味同嚼蜡。血族又驱使人类去猎杀人类,凶残毕露。
为了抵抗血族和血仆,人类中又衍生出了炼金术师和神官。
人类是像蝗虫一般顽强的生命,他们永远都无法被消灭。不仅如此,在面对恶劣环境下,人类是最快做出回击的种族。
当时人类和血族争斗不休,皆有伤亡,史称“血战”。
血战之后,血族人数下降不少。血皇最终下令,在亲王之下再设领主,领主之下再设公、侯、子、男四爵,各自管理自己的领地。没有领主和亲王的同意,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血族。
由此血族才安顿了千年,经过千年才渐渐恢复生机。
因此领主就相当于一个地方的王,伯爵只能算是王爷。
柯蒂斯若带着两人来到领主宫殿,刚到门口便被护卫拦住。
护卫们疑惑地看了几人一眼,最后把视线锁定在了柯蒂斯诺身上。
柯蒂斯或已经将自己的周身的气息降低到了六代血族的感觉,而实力更是被隐藏了起来。守卫看到柯蒂斯诺金色头发和蓝色的眼睛,眼中顿时闪过一丝轻蔑——混血的杂种血族。
“来着何人?”守卫高声质问道。
柯蒂斯诺开口道,“我乃范尔德家族的家主,第六代血族柯蒂斯诺·冯·劳斯·范尔德,以前经常来这里做客,今天特来拜访领主大人。”
周围能听到声音的守卫皆是眼前一晃,一串记忆植入了他们的脑海。
守卫一拍脑袋,“原来是柯蒂斯诺公爵大人,里面请。”
说着守卫就让开通道,走在前面为几人带路。
跟在守卫的背后,三人被带到了一间偏厅。
“范尔德大人,领主大人正在书房里有重要的事情处理,您先在这里休息一下,我去通传一声。”
柯蒂斯诺点点头,那守卫便匆匆离开了。
看到守卫离开,柯蒂斯诺坐在沙发中便闭上了眼睛。
雅菲索尔看到他的动作,想来这家伙又要靠精神攻击干些什么事情。本来想作弄一下如今毫无招架之力的柯蒂斯诺,雅菲索尔到最后想了想还是放弃了。
也罢,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,何必在外人的底盘上让人看了笑话去。
咦,奇怪,我为什么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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