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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,也非常喜欢你,所以想要买两本,可以帮我都签名吗?”
秦轩笑着拿过两本书,写下自己的名字。当初在想笔名的时候,花了一番脑筋,最终觉得还是以自己的名字来谱写这个故事。虚构也好,真实也好,撰写人是真的就行。
“轩大,男女主人公的故事是真实的吗?那个把妻子爱如生命的江然有没有原型?”
“他妻子颜希呢?是真人真事吗?写的感觉像现实生活里发生的事一样,他们婚后一定非常幸福吧,颜希的脑癌没有再复发了吧?”
“我喜欢凌熠辰,他也好爱颜希,他离开了还会再回来吗?”
居然队伍里的读者几人围了上来,七嘴八舌地询问书中的情节,一时,声音繁杂。
秦轩被问愣了,那些问题不好回答,也不能回答,在书里,主角是江然、颜希和凌熠辰三人,围绕他们的爱恨情仇展开,爸爸和妈妈只充当了配角,其实现实生活中,他们的确是唐伯伯和静姨爱情路上的配角。
粉丝们的问题,深刻又带着期许,希望江然与颜希可以永远的幸福下去。秦轩刚想给出肯定的答复,却挺拥挤的书迷群里,有道低沉俊朗的声音:“秦轩,我可以找你签名吗?”
惊喜的抬头,这声音太过熟悉,梦里不知想了念了多少遍的人。人群被拨开,那人慢慢走近,直到站在桌案前,俯视着她。阳光在他背后形成了光圈,把他刀刻般的五官衬的更加英俊,脸上的神情却淡漠沉稳,几年前那个悲伤到几乎失态的他,似乎从未出现过。
唐辰,他回来了!
“辰哥哥!”秦轩激动地站了起来,喊出声才发觉自己声音里有着一种习惯了的娇软和哭意,只只面对他而已。
周围的书迷开始交头接耳,注意力也都从书的剧情转到了突然出现的英俊男人身上,他是谁?他与轩大认识吗?会不会也有故事?人的八卦心态,到此时达到了最高点。
唐辰注视了好一会眼前的女孩,他心中的女孩,视线转移,低目看到了桌上的一打小说,被那个书名吸引了目光。“如果爱下去?”低喃着名字,翻开了第一页,那里写着:原名《童话》,一目十行读过文案简介,眼中就浮现了悲意,他已经知道这本书的内容。
收敛情绪,只让那悲伤抵达眼内两秒,就立即恢复了常态,抬起眼嘴角微弯,清俊的脸上因为难得的笑容,更添了一分俊逸神采。
他说:“轩轩,我回来了。”
她道:“辰哥哥,欢迎你回来。”
这是此刻秦轩仅能想到的话,她的辰哥哥放逐悲伤几年,终于学成归国了。唐辰不去管身边人群的议论声,抬手拿起了桌上的一本书,缓缓道:“我也买一本,请秦轩小姐帮我签名,好吗?”
被他话意中的调侃一下弄的满脸通红,低了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,握了笔去写,这回却没有如之前那般飞火流星似得刷刷签名,而是像小时候练字一样,一笔一笔写上正楷:秦轩。
这字体是那时跟着辰哥哥学的,他说字是一个人的门面,一手好字拿出来,跟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同,而女孩子就必须写字大方秀气。为他这句话,她可是专门报了毛笔字的班去练字,每次去唐家,只要他在家里,就会露上一两手给他看。
虽然他从不会口出赞美,但得他一个鼓励的眼神,她就可以开心很久了。
唐辰拿过书,微眯了眼说:“我去外面。”抛下这句话,转身往人群外而走。她知道,他这话的意思就是他会在外面等她。她有一种拨开云雾见晴天的感觉,不用等到什么天荒地老,只在此时,她就等来了他。
坐进车里,再看了看广场那边的人群,应该还要一会的。忍不住再次翻开书页,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,这个故事他听了很多遍,也可算从头至尾经历了的,只是最初的最初,他还在妈妈的肚子里。
缘分真就那么奇妙,他是科学结晶,却从他开始,开启了爸爸和妈妈的爱情旅程。
看了一小半时,就再也翻不下去,不是轩轩写的不好,而是她笔下的每一个细节都那么生动,真的很符合她书名的主题,如果爱下去,才有了爸爸与妈妈的重逢,如果爱下去,才有了真真的出生,如果爱下去,才有了他们的一家团聚,如果爱下去,才有了他们举世无双的婚礼。
闭上眼,眼角有泪划过,那些没说出口的想念,都变成了泪。
天长地久啊,为何不能再长久一些?
余光里见那端有纤柔的身影往这走来,轻拭去眼角的泪,侧过头看她,灿烂的笑在她脸上浮现,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,几年里,除去悲伤,那么剩下的还有思念。
他会常常思念她,亲眼看着她从那么小的一个小不点长大成了大姑娘,不是那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,是一种自豪。
是哪首歌这样唱的: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,如影随形,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,转眼吞没我在寂默里,我无力抗拒,特别是夜里,想你到无法呼吸,恨不能立即,朝你狂奔去。
不知何时,这个小丫头已经占据了他的思维,即便在美国留学,也会时常想她。九年的时间,真的不是一个短的距离,但不是老话说了吗,时间不是距离,年龄不是距离。
所以,轩轩,我回来了。
离开,原本就是爱情与人生的常态。那些痛苦增加了你生命的厚度,有一天,当你也可以微笑地等待,你就会知道,你已经不一样了!如若相爱,便携手到老。
完结!
本书,也非常喜欢你,所以想要买两本,可以帮我都签名吗?”
秦轩笑着拿过两本书,写下自己的名字。当初在想笔名的时候,花了一番脑筋,最终觉得还是以自己的名字来谱写这个故事。虚构也好,真实也好,撰写人是真的就行。
“轩大,男女主人公的故事是真实的吗?那个把妻子爱如生命的江然有没有原型?”
“他妻子颜希呢?是真人真事吗?写的感觉像现实生活里发生的事一样,他们婚后一定非常幸福吧,颜希的脑癌没有再复发了吧?”
“我喜欢凌熠辰,他也好爱颜希,他离开了还会再回来吗?”
居然队伍里的读者几人围了上来,七嘴八舌地询问书中的情节,一时,声音繁杂。
秦轩被问愣了,那些问题不好回答,也不能回答,在书里,主角是江然、颜希和凌熠辰三人,围绕他们的爱恨情仇展开,爸爸和妈妈只充当了配角,其实现实生活中,他们的确是唐伯伯和静姨爱情路上的配角。
粉丝们的问题,深刻又带着期许,希望江然与颜希可以永远的幸福下去。秦轩刚想给出肯定的答复,却挺拥挤的书迷群里,有道低沉俊朗的声音:“秦轩,我可以找你签名吗?”
惊喜的抬头,这声音太过熟悉,梦里不知想了念了多少遍的人。人群被拨开,那人慢慢走近,直到站在桌案前,俯视着她。阳光在他背后形成了光圈,把他刀刻般的五官衬的更加英俊,脸上的神情却淡漠沉稳,几年前那个悲伤到几乎失态的他,似乎从未出现过。
唐辰,他回来了!
“辰哥哥!”秦轩激动地站了起来,喊出声才发觉自己声音里有着一种习惯了的娇软和哭意,只只面对他而已。
周围的书迷开始交头接耳,注意力也都从书的剧情转到了突然出现的英俊男人身上,他是谁?他与轩大认识吗?会不会也有故事?人的八卦心态,到此时达到了最高点。
唐辰注视了好一会眼前的女孩,他心中的女孩,视线转移,低目看到了桌上的一打小说,被那个书名吸引了目光。“如果爱下去?”低喃着名字,翻开了第一页,那里写着:原名《童话》,一目十行读过文案简介,眼中就浮现了悲意,他已经知道这本书的内容。
收敛情绪,只让那悲伤抵达眼内两秒,就立即恢复了常态,抬起眼嘴角微弯,清俊的脸上因为难得的笑容,更添了一分俊逸神采。
他说:“轩轩,我回来了。”
她道:“辰哥哥,欢迎你回来。”
这是此刻秦轩仅能想到的话,她的辰哥哥放逐悲伤几年,终于学成归国了。唐辰不去管身边人群的议论声,抬手拿起了桌上的一本书,缓缓道:“我也买一本,请秦轩小姐帮我签名,好吗?”
被他话意中的调侃一下弄的满脸通红,低了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,握了笔去写,这回却没有如之前那般飞火流星似得刷刷签名,而是像小时候练字一样,一笔一笔写上正楷:秦轩。
这字体是那时跟着辰哥哥学的,他说字是一个人的门面,一手好字拿出来,跟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同,而女孩子就必须写字大方秀气。为他这句话,她可是专门报了毛笔字的班去练字,每次去唐家,只要他在家里,就会露上一两手给他看。
虽然他从不会口出赞美,但得他一个鼓励的眼神,她就可以开心很久了。
唐辰拿过书,微眯了眼说:“我去外面。”抛下这句话,转身往人群外而走。她知道,他这话的意思就是他会在外面等她。她有一种拨开云雾见晴天的感觉,不用等到什么天荒地老,只在此时,她就等来了他。
坐进车里,再看了看广场那边的人群,应该还要一会的。忍不住再次翻开书页,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,这个故事他听了很多遍,也可算从头至尾经历了的,只是最初的最初,他还在妈妈的肚子里。
缘分真就那么奇妙,他是科学结晶,却从他开始,开启了爸爸和妈妈的爱情旅程。
看了一小半时,就再也翻不下去,不是轩轩写的不好,而是她笔下的每一个细节都那么生动,真的很符合她书名的主题,如果爱下去,才有了爸爸与妈妈的重逢,如果爱下去,才有了真真的出生,如果爱下去,才有了他们的一家团聚,如果爱下去,才有了他们举世无双的婚礼。
闭上眼,眼角有泪划过,那些没说出口的想念,都变成了泪。
天长地久啊,为何不能再长久一些?
余光里见那端有纤柔的身影往这走来,轻拭去眼角的泪,侧过头看她,灿烂的笑在她脸上浮现,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,几年里,除去悲伤,那么剩下的还有思念。
他会常常思念她,亲眼看着她从那么小的一个小不点长大成了大姑娘,不是那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,是一种自豪。
是哪首歌这样唱的: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,如影随形,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,转眼吞没我在寂默里,我无力抗拒,特别是夜里,想你到无法呼吸,恨不能立即,朝你狂奔去。
不知何时,这个小丫头已经占据了他的思维,即便在美国留学,也会时常想她。九年的时间,真的不是一个短的距离,但不是老话说了吗,时间不是距离,年龄不是距离。
所以,轩轩,我回来了。
离开,原本就是爱情与人生的常态。那些痛苦增加了你生命的厚度,有一天,当你也可以微笑地等待,你就会知道,你已经不一样了!如若相爱,便携手到老。
完结!